特首稱施政報告訂立的不同類別指標是針對事情




香港電台:視像新聞 show

Summary: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,《施政報告》訂立的大約110個不同類別指標,當某些事項達不到指標時就要審視原因,如果是由於客觀因素、法律原因等令相關指標未能達到,需要改善,但如果是有人失職、不積極、躲懶、怠慢等,就要問責。他強調這些指標都是針對事情,現階沒有設立針對人的指標。 李家超出席《施政報告》電視論壇,表示無論有否設立指標,任何事情做得不理想,行政長官都肯定要負責,他首先要向廣大市民負責,亦要向中央負責,他自己都會內疚。他又說,除了政府管治班子要政治問責,施政報告也提出公務員要有更清晰的賞罰分明制度,不應「泛指標化」,否則可能會出現反效果。 李家超又說,在「由治及興」的關鍵時刻,最重要是建立穩固的安全基石和憂患意識,更重要的是「發展是硬道理」,從增加人才、土地資源等多方面建立發展基礎,並要建立弘揚「愛國愛港」和「一國兩制」的主流價值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