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mmary: ▶ 第十三篇 以色列干犯耶和華的罪,與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懲罰(六)以色列破壞耶和華的約 壹 耶和華與以色列立的約 一 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出來,到西乃山的那日立的 二 十條誡命之律法的約 1 前五條誡命 2 後五條誡命 3 律法的頒賜是要試驗人並暴露人 4 十條誡命的律法因人的肉體而軟弱 a 律法是聖的、義的、善的、並屬靈的 b 人是屬肉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 三 基於人遵守律法之行為的約 1 不像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,也不像賜給新約信徒的恩典之約 2 不是本於人對神的信,乃是本於人靠自己的行為 四 以色列在律法的試驗下完全失敗 1 不能遵守律法 a 他們的罪性無法改變 b 他們的心詭詐,無法醫治 2 需要基督作耶和華他們的義 3 需要得著神新約裏神聖的生命同這生命的律 貳 以色列破壞律法的約,與神對他們的懲罰 一 以色列破壞律法的約 1 因著他們敬拜偶像 2 因著他們邪惡的行為 二 神對以色列的懲罰 1 是為著祂的聖和義的緣故所需要的 2 至終神轉向他們,並憐恤他們 參 申言者耶利米的反應